总的要求 :
全体教师要努力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加强自身修养,言行举止要树立教育形象,堪为师生表率。要不断增强法纪观念,政策观念、全局观念、服务观念和工作责任感,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,在“勤、廉、硬、优”上下功夫,发扬团结战斗、创先争优、勇于负责、乐于奉献的精神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齐心协力创一流管理水平。实行领导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,分工责任到人,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或恶劣影响的,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,坚持“个人服从组织,下级服从上级,少数服从多数”的原则。强调顾全大局,工作相互支持,提倡自动补位、候课,领导成员要自觉维护团结,自觉做到目标一致,步调一致,表里一致,言行一致,形成合力。领导成员要集中精力,排除干扰,咬定目标,拼搏前进,做到“腿脚勤、眼睛明、耳朵尖,头脑清”,人人肩上挑担子,个个奋勇做贡献。领导成员要转变工作作风,“人要蹲下去,工作要搞上来”,既要严于律已,禁止教工做的,领导保证不做,要求教工做的,领导首先去做;又要严于律自、律他
(她),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。领导成员要转变思想观念,要不断实现由重视评价、督促向加强管理、服务的转变,多订措施,多在过程上下功夫,多做实在事,少搞花架子。领导班子建设,要达到“配置合理,岗位明确,职责清晰,诚信和谐,团结协调,凝聚力高,战斗力强,廉洁高效”的要求。
一、职责、权利
1、 全体教职工应维护学校利益支持学校工作,履行自己的职责,做到教师教书育人、服务育人、领导管理育人。关心爱护学
生,培养能力,开发智力,使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2、 教师应履行岗位职责,执行课程计划标准,推行素质教育,研究教育科学,创新教学方法,完成教育教学任务,全面提高
教育教学质量。
3、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不得谩骂、讽刺学生。
4、 教职工的人格必须受到尊重,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,学校应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,不断提高生活和工作条件。
教职工工资各项按政策规定由中心校发放。
5、 教职工有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。学校的重大改革等须经教职工补充讨论。教职工行使自己
的民主权利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、教育工会和其他正当的途径。
6、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或领导如有疑虑或不满,应通过正当途径向学校领导提出,领导及时作好过细工作,保持一方稳定,问题严重的可向中心校反映,不要盲目越级上告、上访。
二、教师调配
1、调配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。教师周课时由中心校统一核定。
2、实行校长负责制,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,校长有权选聘学校教职工,实行教职工队伍的优化组合。
3、所有教职工均应服从中心的校分配和学校分工,对拒不服从分配和分工的教职工,学校可报请县教育局处理。
4、教师申请调动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,做好本职工作。
三、教职工考勤
1、请假的规定
计划生育假:女教师产假,男方照料假;婚假;丧假;按相关规定执行的,不扣出勤。
2、 每周从周一到周五下午为周工作时间,期间不得无故请假,旷课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有事有病必须请假,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,否则以旷课计。
3、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,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。病事假三天由学校校长审批;
4、坚守岗位,忠于职守。任何教职工都不能假借任何理由擅离工作岗位,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课由中心校处理;同时,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。